您当前所在位置:主页 > 组织机构 > 机构设置 > 二级机构 >

美育发展创新工作委员会

来源:未知|发布时间:2023-04-12|浏览次数:
在十四五教育规划中,将“重视美育熏陶”作为重点发展要求之一,指明了未来五年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方向;美育,包括了艺术美、自然美、社会美和科学美。为了推进少年儿童美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,经“儿促会”研究决定,成立中华儿促会美育发展创新委员会。
Copyright © 2020-2021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版权所有
京ICP备2020048892号 京ICP备2020048892号-4 京ICP备2020048892号-3